《加拿大税务观察》第27期 | 安省再掀税务捐款丑闻

加拿大税法Section 118.1(3)规定:如果纳税人向教会等慈善机构捐款或捐物,一般会在第二年初收到捐赠机构签发的捐赠收据。纳税人凭此收据,在报税时会有一定数额的税款抵扣,通常称之为“Donation Tax Credit”。

教会属于慈善机构,通常会在联邦税局注册,其捐赠所得不用上交所得税。

那么,什么是联邦税局注册的慈善机构呢?税局解释,它一定是以慈善为目的,而且全部发生的行为都是慈善行为;必须在加拿大;慈善收入不可给机构成员受益。这样的机构签发的捐款收据才可以抵减税款。

最近在安省Hamilton法庭上,又浮出一起捐款诈骗案[CITATION 2015 TCC 122]。

事情是从一个名叫Kuzi Mapish(以下简称“K”)的纳税人开始的。K从非洲扎伊尔(Zaire)移民到加拿大,已婚并有三个孩子。其2007年和2008年捐款收据分别显示9600元和11600 元,而他这两年申报的工资收入分别为40458元和45553元。每年捐款数额占去他当年工资收入的25%(K没有其它收入)。K自己解释他的家乡扎伊尔是一个非常贫穷而且战争不断的国家,因此他需要经常800元或900元捐钱给他在非洲生活的朋友。税局因怀疑K捐款数额不符常情,开始深入调查。2010年1月,税局对K 2007年和2008年报税进行重新审核,其捐款数额全部予以否认,K不服因此对簿公堂。

K的捐款收据是一个名叫Rivial的教会出具的。税局认为K的捐赠行为并没有真正发生,Rivial出具的捐款收据也不符合税法Regulation 3501要求,因此K不能凭此收据抵扣他2007年和2008年应交税款。

法庭透露,K所在的教会Rivial是一家联邦税局注册的慈善机构,成立于2006年。税局发现2006年,也就是教会成立的第一年,教会全部捐赠收入超过83万元,似乎不大合乎常理。教会在被审核过程中,曾向税局提供1000份手写的并且笔迹相同的捐赠信封,里面总捐赠数额高达400万元,而教会实际银行存款仅3000元!尽管被调查的920个捐赠者称他们捐的都是现金而不是银行支票,但教会开具大量假捐款收据导致政府税款流失的事实无法逃脱。2011年联邦税局正式取消此教会慈善机构资格,教会牧师Daniel Mokwe 因此逃离加拿大。任何时候一旦返回,Daniel将面临税务诈骗罪。

很显然,这又是一起让人深思的税务捐款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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