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观察》第86期 | 最新数据:CRA公布对房地产领域审计成效,总共罚款1250万!

2016年,加拿大最热门的话题就是房产了,房屋价格的波动牵动着千万个加拿大人以及外国投资者的心。与中国政府相比,加拿大政府似乎更关心房地产领域的税收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拨专款4.4亿元,扩招税局审计人员和加大征管力度;二是修改多年对出售自住房不需要申报的政策,2016年10月3日宣布,今后出售自住房,必须申报;三是通过税收调节日益飙升的房价,比如温哥华加征15%外国人购房税等。

加拿大联邦税局最新数据显示,从2015年4月到2016年9月,在审计房地产领域方面,CRA共罚款663项,总金额1250万,最高罚金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安大略省:

Programs Number of files completed Audit recoveries
Income tax 1,778 $24.5 million
GST/HST 722 $42.0 million
GST/HST New Housing and New   Residential Rental Property Rebates 10,903 $143.9 million
BC省:
Programs Number of files completed Audit recoveries
Income tax 171 $7.1 million
GST/HST 344 $16.1 million
GST/HST New Housing and New   Residential Rental Property Rebates 1,851 $7.1 million
Total 2,366 $30.3 million

安大略省数据分析:在所得税方面,税局从被稽核的1778个案例中获审计收入2450万元,平均每个被查对象补税罚款1.4万元;在HST(除去新房HST退税案例)方面,税局从被稽查的722案例中获审计收入4200万元,平均每个被查对象补税罚款8万元;在新房HST退税方面,税局从被稽查的10903案例中获审计收入1.43亿,平均每个被查对象补税罚款1.3万元。

BC省数据分析:在所得税方面,税局从被稽核的171个案例中获审计收入710万元,平均每个被查对象补税罚款4.1万元;在HST(除去新房HST退税案例)方面,税局从被稽查的344案例中获审计收入1610万元,平均每个被查对象补税罚款4.7万元;在新房HST退税方面,税局从被稽查的1851案例中获审计收入710万元,平均每个被查对象补税罚款0.4万元。

税局强调,如果发现纳税人报税时作假,经过税局核实后,除了补交税款外,另外处以重罚,罚金是补交税款的50%。

此外,联邦税局再次重申了对房地产领域审计的五大重点:

第一,调查购房资金来源。针对的主要是一些以前收入申报较低,但房屋买卖行为却十分活跃的人群。

第二,频繁炒房者。主要针对在短期内频繁从事房屋买卖交易的人群,其中包括地产经纪。具体包括三大类:房屋推倒并重建的从业人员;中间投机者,比如通过楼花频繁转让获利者;滥用自住房免税政策,比如个人买房、装修、短住,然后卖掉房屋并享有自住房免税政策的人。

第三,未申报新房HST 退税的人。税局明确规定,凡是炒房者,新房HST 退税均不符合条件。如果你在中国有主要居住地,在加拿大又买房了,那么加拿大的房屋属于第二居住地,也不符合HST 退税要求。

第四,未申报房屋出售后的增值收入的人。如果卖房者一直住在加拿大,并且卖掉的房屋符合自住房条件,那么卖掉的自住房的增值部分100%免税。但是,非税务居民不享有自住房优惠政策,并且要在买房前或者卖房后10天内通知税局,且实行税款代扣代缴政策。

第五,未申报其来自全球收入的人。加拿大税法规定,税务居民需申报其全球收入。税务居民与国籍无关,例如,一个还保留中国国籍的人也可能被认定为加拿大税务居民;非税务居民只对其在加拿大取得的特定收入纳税。税务居民的认定是CASE BY CASE, 这里就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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