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有很多夫妻合开的私人有限公司。通常情况下,夫妻既是股东又是公司重要雇员。作为雇员,公司应支付雇员工资并代扣代缴失业保险金,通常称EI。EI 包括从雇员工资直接扣除的一部分和从公司成本支付的一部分。当雇员因公司不景气等原因被裁掉后,就可以从政府领取失业救济金。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有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结果当然也出乎意料。
最近,在渥太华发生一起税案【Citation: 2016 TCC 33】。丈夫名叫Christian Lalande, 妻子名叫Patricia Mulder。夫妻于2009年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名叫2210066 Ontario Inc.,此公司实际是一家餐馆。丈夫被辞掉后,向政府申请EI被拒,其主要原因如下:
- 丈夫是股东,和公司有关联;
- 丈夫被公司雇佣前是持牌照的汽车技工;
- 丈夫有建筑和机械管理经验,但无餐馆经验;
- 丈夫在餐馆的角色是“收银子”;
- 丈夫的职责包括:打扫餐馆,一般餐馆维修,银行存钱,接货,送支票给供应商,洗碗,帮厨,每周工作时间大致固定;
- 丈夫工作时间是根据孩子学习及接送需求而定的;
- 丈夫进出公司打卡;
- 公司培训丈夫如何使用餐馆设备和洗碗机等;
- 丈夫不管理其他任何员工;
- 丈夫每年工资41000元;
- 不管丈夫工作小时是否够数,工资照拿。其他员工是按具体工作时间付报酬;
- 丈夫平均每周工作64 小时,每小时28.52元,而其他员工每小时10-15元。市场类似员工每小时11元;
- 丈夫被辞退并不是公司付不起工资,而是为了拿EI;
- 、、、
上诉种种证据表明,丈夫和公司的关系与其他人与公司的关系不一样。根据加拿大失业法EIA Paragraph 5(2)(i) , 丈夫不能拿到EI,税局将退回丈夫以前支付的失业保费。
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夫妻合开的公司,支付给亲属的工资收入要合情合理,千万不要以为自家的公司,开工资就可以恣意妄为。如果此案中的丈夫拿的工资和其他员工没有区别,并且餐馆的确无法经营下去,丈夫被辞退后是可以拿得到EI的。
本案中除了丈夫为拿EI被查出之外,公司还将面临税局继续追查,因为丈夫的工资开得过高,公司自然有逃税嫌疑,下一步公司补税加罚款肯定是逃不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