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观察》第6期 | 华人报税普遍存在的三大问题

笔者从事税务工作多年,发现华人报税普遍存在三大问题。

问题之一: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混淆不清

关于税务居民的定义,一直是加拿大税法里的灰色地带,因为税法没有给出一个精确或完整的定义。一个人是或不是税务居民,完全是专业人士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结合税法、而作出的专业判断。纳税人因为不懂税法,自己是无法去判断的。不少客户登陆后,不幸受到一些非专业人士误导,在还没有弄清楚自己是不是税务居民的情况下,就把税给报了,有的还冤枉交了本不该交的税钱。还有的人,回流之后,没有做好相应的税务策划,错误认为自己已成为非税居民了,所以就再也不用报税了。结果发现税局并没有认可,当税局一张大额欠税单寄过来就立马懵了。因为税局的工作一般比较滞后,所以问题一般是3年、4年或更长时间才逐渐浮现出来。

问题之二:海外资产申报频繁出错

税法规定,凡是海外拥有超过10万加元的资产,税务居民在报税时必须申报海外资产。具体表现是该申报的却错误申报,不该申报的但报了。比如,纳税人移民前拥有中国的公司,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海外隶属公司即在T1134 表里申报,但不少人将之作为债权在T1135表里反映,这种错误申报给纳税人今后留下诸多隐患。再如,纳税人在中国度假用的房屋,联邦税局明确规定这是个人使用的资产,不需要作为海外资产来申报。但是笔者发现,不少客户将自己在中国的资产一一罗列申报,似乎认为报少了肯定有错,全报总不会错到哪里吧。其实海外资产申报的原则就是根据税局的要求,该申报的申报,不该申报的不申报,不要以自己的逻辑来推断税局的逻辑。帮客户申报海外资产的人必须对税局要求和税法都很了解才行,否则会耽误纳税人。

问题之三:对加国税法缺乏必要认识

一些人认为报税极其简单,就是敲几个数字,花几十块钱或百把元就搞掂的事。如果这样,只能说税是报了,但事情远远没有完结。要知道,不管谁为你报税,在税局的记录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的名字,而且因为你的签名,你要对报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责,报税人是不负责核实报税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还有一种人,报税时不认真,马虎完事,等税局欠税单来了,又十分害怕,赶紧将欠税按税局要求如数交清。这两种人的做法都是不对的,其原因就是对加国税法缺乏必要认识。正确做法是,报税从开始就要找专业人士,跟税局出现不同意见时,更要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力求将欠税额降低甚至零。笔者在短短6个月内,已帮客户从税局追回税款数万元。这些客户在高兴之余感到十分惊讶,觉得税款进了税局的口袋居然还可以连本带利息再吐出来退还给纳税人,如同天上掉下馅饼。要知道加拿大是民主国家,纳税人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加拿大税法复杂琐碎,即使是从业多年的人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税局弄错也是见怪不怪的事情。因此,纳税人切勿小看报税,应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做到该报的报、该交的交、该退的退,一切遵从法律,做开开心心的加国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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