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举几个例子说明。
情形之一:第一次迟报
TOM, 加拿大税务居民,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应交数额为1万元,他本应该在2019年4月30号前申报,很遗憾,TOM整整迟报了12个月!这是TOM第一次发生迟报行为,那么针对这1万元的欠税,加拿大联邦税局如何计算罚款与利息呢?
(A)罚款
10000*5%=500
10000*1%*12=1200
罚款小计:1700
(B)利息(基数是欠税加罚款)
联邦税局规定的利率大约6%,基数按11700元复利滚动计算,利息约为726元。
上面的罚款及利息共2426元,占10000元欠税的24.26%!!!TOM的欠税单从10000元上升到12426元!!!
情形之二:多次迟报
TOM, 加拿大税务居民,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应交数额为1万元,他本应该在2019年4月30号前申报,很遗憾,TOM整整迟报了12个月。更惨的是,税局还发现他2015,2016,2017 都有迟报罚款的事实,那么针对这1万元的欠税,加拿大联邦税局如何计算罚款与利息呢?
(A)罚款
10000*10%=1000
10000*2%*12=2400
罚款小计:3400
(B) 利息
联邦税局规定的利率大约6%,基数按13400复利滚动计算,利息约为832。
上面的罚款及利息共4232元,占10000元欠税的42.32%!!!TOM的欠税单从10000元上升到14232元!!!
情形之三:多次漏报收入
TOM, 加拿大税务居民, 2018年漏报收入1.5万元,并且不是第一次,假设按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缴税款或欠税为3000元,欠税时间仍然为一年,如何计算罚金与利息呢?
(A)罚款
15000*10%=1500
15000*20%*50%=1500
取二者较小的,即1500元
(B) 利息
联邦税率规定的利率大约6%,基数4500按复利滚动计算,利息约为279。
上面的罚款及利息共1779元,占3000元欠税的59.3%!!!TOM的欠税单从3000元上升到4779元!!!
情形之四:故意少报或收入造假
TOM, 加拿大税务居民,2018年故意造假或少报收入10万元, 假设按4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实际欠税为4万元,假定欠税时间仍然为一年,这种情形如何计算罚金与利息呢?
(A) 罚款
(1)100
(2)100000*40%*50%=20000
取二者较大的,即20000元
(B) 利息
联邦税率规定的利率大约6%,基数按60000元复利滚动计算365天,利息约为3727元。
上面的罚款及利息共23727元,占40000元欠税的59.31%!!!TOM的欠税单从40000元上升到43727元!!!
此外,如果税局发现TOM以前申报的收入较低但消费较高,比如享有豪车、豪宅等,他将有可能面临逃税的刑事指控并坐牢。
很多人好奇,税局怎么会发现纳税人少报收入?其实方法有很多种,详情可参见《加拿大税务观察》第112期“加拿大税局如何通过净资产方法证明纳税人逃税”。
最后请读者注意,本文只是试着举例说明一般性的信息,所有税收情况都有它特定的事实,切不可生搬硬套。假如您收到税局的信件,上面有罚款与利息,并且您认为税局没有道理如此计算罚息,我们可以提供帮助,尽可能降低这些罚息甚至完全变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