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观察》第95期 | 加拿大家庭成员合理避税15招

在加拿大,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收入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设想A家庭,夫妻两人如果2016年分别挣得收入5万元,而B家庭丈夫一个人就挣得10万元,妻子是家庭主妇,零收入,那么根据加拿大目前的税制体系,一般来说,B家庭的整体税负要高过A家庭。因此,如果能使家庭高收入方的收入向低收入方转移,整个家庭的税负就会相对减轻些,这其实是税务策划中常用的手段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税法规定了很多反避税协议,比如税务归属原则等,其目的就是防止家庭成员之间的收入转移。这里介绍一些税法允许的合理避税方法,供大家参考:

1、高收入方为低收入方购买RRSP, 俗称Spousal RRSP;

2、如果您名下有公司,可以给你配偶或孩子支付合理的工资,需注意的是报酬一定要合情合理;

3、高收入方名下的资产以市场价转移或卖给其他家庭成员;

4、让家庭高收入方支付全部家庭开销,这样低收入方赚来的钱可以用来投资;

5、赠与现金或资产给成年孩子,赠与的现金可以让孩子充分购买RRSP;

6、投资教育基金RESP;

7、赠与未成年孩子资本资产,今后资产增值部分仍在孩子名下交税,但是私营企业的股票增值收入,其处理方式要特别小心;

8、将孩子的牛奶金收入放在孩子名下投资;

9、如果准备成立公司,将配偶和成年孩子作为股东,这样他们可以得到公司的分红收入;

10、        夫妻共同支付养老金费用;

11、        养老金收入合法分流;

12、        用足政府给予的每个家庭的减税政策;

13、        利用管理公司减税,注意拟好管理公司和实际运营公司之间的协议;

14、        与遗嘱并用,设立家庭信托,合理实现收入分流;

15、        家庭成员之间的无息或低息借款。

注意以上每一招都不可简单模仿,操作前,请务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